“双米”专利诉讼持久战结束了, 极米科技三千万元代价搞定IPO障碍
日前,深圳市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7.SHH,以下简称 "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与成都极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极米科技")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总人民币 2500 万元光峰科技与波利米科技开展战略合作,拉米科技将借助光峰科技研发技术的力量开发其激光超短焦投影产品,优先向公司采购一定数量的核心零部件产品,战略合作期限为 5 光峰科技同意授权波立米科技在协议存续期内实施指定专利。凯米科技每年向公司支付专利许可费,为期 5 年。5 年,并支付 NRE 费(非经常性工程,一次性工程费用)人民币 500 万元。
这意味着双方在 3 月份继续进行专利诉讼轮战,暂时结束。
专利诉讼带来和解
6 月 2 日晚,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一批上市公司广丰科技宣布,其控股子公司丰美科技就与康美科技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科米科技双星智能投影产品 Z6 和 Z6X 采用的相关技术解决方案涉及侵犯 "光波长转换高亮度激发法和发光装置" 专利。
随后,Kimi 科技公司迅速提出反诉。广丰科技公司随后在 Comi 科技 IPO 中提出了宣布所有 16 项发明专利无效的请求。
当时,吉米科技刚刚于 5 月 8 日被科技创新委员会首次公开募股接受,并于 6 月 1 日进入调查阶段。关于 "双米" 专利的争议立即引起了关注。
21 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指出,IPO 的进展仍处于" 调查 " 阶段,最新的更新日期是 7 月 29 日,第一轮调查回应已经公布。
根据 7 月 29 日披露的第一轮调查答复,Kimi 科技在其 IPO 中增加了 "重大诉讼风险",即截至签署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发行人有大量未决诉讼,主要是围绕光丰科技控股子公司丰美科技(被告 1) 和天津即日视觉第二分公司(被告 2) 侵犯发明专利权的纠纷。
丰米科技以发行人生产的 Z6 系列投影机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作为专利权人的光峰科技名下,已侵害 ZL201110086731 号专利保护范围为由,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 Z6 系列投影机,并立即销毁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模具和设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并承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请求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4500 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100 万元,合计 4600 万元;并要求两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全部费用
案件仍处于审查管辖权异议的阶段,不能排除失去公司并要求赔偿的可能性。如果案件败诉,法院也有可能命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和承诺销售有关产品,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Polimi Technology 说。
此外,鉴于广丰科技公司提出的 16 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吉米科技公司已收到 10 份无效宣告申请的受理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准接受光峰科技公司提出的 10 项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双方已经从多次专利大战转向握手。
在双方进行多轮专利诉讼之前,为何最终选择和解?
广丰科技九月九日回复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称,广丰科技作为一家科创型企业,坚定地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多年来的技术研发成果,但公司始终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与同行共谋发展,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 光峰与基米科技的和解是基于双方双赢的立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双方将坚持产业优势互补,科研生产合作的理念。
双方之间的专利纠纷意味着 CAMI 技术最终达成和解意味着什么?这是否意味着 IPO 过程中的障碍已经得到解决?
作为回应,基米科技在 9 月 9 日对 "21 世纪经济报告" 作出了回应,他说:" 双方已经就诉讼达成协议,这对 Kimi 技术的 IPO 过程没有实质性影响。
波利米科技中的克庄属性解读
根据此前接受 "21 世纪经济报告" 的采访,双方的专利程序自去年 12 月以来已经奠定了基础。
根据广丰科技向记者提供的沟通过程,广丰委托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就涉嫌侵犯广丰激光电视产品及投影机产品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的专利权利,向吉米(公证交付)发出书面律师函,并在律师函中列出涉嫌侵权的产品型号的专利信息和被侵犯的 30 多项专利。根据电子邮件信息,吉米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律师的信函。
记录显示,自 4 月 23 日以来,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4 月 23 日,吉米提出向用户支付 100 万欧元的建议。
目前的合作方案支付的版税比当时多得多。
根据 9 月 2 日的公告,广丰科技同意授权 Polimi 技术在协议期限内实施指定专利。即日科技公司五年内每年向公司支付 2500 万元的专利许可费。此外,光丰科技与拉米科技开展战略合作,拉米科技将利用广丰科技研发技术开发其激光超短焦投影产品,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光峰科技核心零部件产品,战略合作期为 5.5 年,同时支付 NRE 费用(非回收工程,一期工程费用)人民币 500 万元。
这是否也意味着 Kimi 科技公司承认,上一次诉讼涉及的专利存在问题,它需要向光峰科技支付专利使用费?
针对此,吉米科技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答说:"这次吉米科技与光峰达成了和解,是双方认为合作和互利比长期诉讼僵局更好。" 此外,这种合作是基于长期发展战略和用户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商业合作,双方将坚持产业优势互补的理念,科学研究和生产合作,围绕激光超短聚焦核心组件开展全方位深入合作。
市场上也有声音质疑科米科技的性质,这是否符合科技创新局的定位。
作为回应,Kimi 科技公司还回答说:"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智能投影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围绕智能投影产品和互联网增值服务的配件。公司专注于智能投影领域,构建了以整机、算法和软件系统为核心的战略开发模型。
从主营业务、研发投资、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看,公司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科技创新属性更加一致。"Polimi Technology 说。